原标题:会议纪要不遵守怎么办? 。然而,就在A公司准备施工时,与受影响村民因征地补偿问题发生纠纷。由于A公司急于开工,就补偿问题与村民进行了协商,形成了调解协议,并与当地政府商讨了处理办法。为推进建设,南阳市政府专门召开办公会议纪要。主要内容为:同意A公司与该地块介绍人就补偿问题达成的协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在容积率、扶持费等方面给予企业优惠政策,以支付企业额外的成本补偿和损失。同时,收购一块约40公顷的土地,并以协议方式转让给A公司作为补偿。开发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但当A公司根据会议纪要要求政府履行承诺时,却遇到了困难。一方面,会议纪要中关于出让40公顷土地的承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由于双方未就补缴相关土地出让金等问题达成一致,A公司所建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的优惠并未落实。因此,公司提起诉讼,并将政府告上法庭。双方意见不一,案情复杂。经过一审、二审、申请撤诉,诉讼最终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私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履行对私营经济组织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与私营经济组织签订的合同。本案中,在会议纪要中承诺的“在容积率、配套费等政策上给予优惠”的补偿未兑现时,市政府要从有利于提升法治、诚信、服务的形象,有利于促进区域法制环境和营商建设的角度,积极与企业协商沟通。当地政府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A公司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本案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官员私诉”案件。私营经济。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耿宝建表示,地方政府要依法行政,以政府守法推动本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让企业安心经营、专注创业、充满信心地发展壮大。对于企业来说,要勇敢、高效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